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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蓋鉸鏈螺栓部位的扭轉痕跡及油漆補刷痕跡情況(供圖)

維修痕跡之爭台中西區住月子中心

被告方的代理律師說,原告方提供的3份材料均是新聞報道,真實性無法查證,其報道的真實性和客觀性難以查證。其報道中提到的百分之百機器人操作,並不包括相應的檢測,車輛的制造由機器人完成,但最後的檢驗檢測由人工來完成。如果在自檢中發現縫隙不達標,對翼子板進行調校的情況也是存在的,這也是汽車生產的工藝流程。

購車一個月後發現車被修過

一輛凱迪拉克,在購買一個多月之後,車主驚奇地發現車輛內部存在“維修的痕跡”,其擔心購買到瞭“二手車”。為此,車主一紙訴狀將“凱迪拉克”4S店銷售方告上法庭訴求車價3倍賠償145萬餘元,此外,金先生還要求被告方賠償購置稅、保險費等費用,共計訴求標的金額204萬餘元。昨日上午9時30分,五華區法院北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瞭此案。

“發動機蓋固定鉸鏈部位以及兩側翼子板固定部位的螺栓均有扭動痕跡和刷漆的痕跡,因而可以證明台中西區月子中心比較車輛在銷售前就維修過。”發現這一情況後,金先生找到4S店並提出換車請求。金先生稱,在多次的協商中,4S店始終堅持認為賣給他的車輛是新車。

“生產廠傢所出具的情況說明是與被告方存在利害關系的一份情況說明,這樣的情況說明不能對本案產生法律效力。”原告方當庭出示瞭3份網絡新聞報道稱,多傢媒體曾經對凱迪拉克生產工藝進行瞭報道,凱迪拉克的生產工藝是百分之百的機器人操作。尤其是本案爭議的螺栓問題和噴漆問題,不可能存在二次噴漆和螺栓扭動的情況。根據被告方營業執照取得二手車經營項目的情況,不排除原告方購買到瞭一輛二手的凱迪拉克轎車。

起因

被告方說,根據生產商向法庭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可以證實原告方主張的發動機蓋固定鉸鏈部位以及兩側翼子板固定部位的螺栓有扭動痕跡和刷漆痕跡,是車輛在出廠前自檢時,有可能是在對發動機翼子板調校後形成,調校後進行瞭補漆,屬於正常的生產工藝,不屬於生產瑕疵,在銷售過程中,被告方對車輛進行PDI檢測,由於隻檢測外觀和內飾,對於原告主張的車輛內部的問題被告方並不知情,所以被告方在銷售該車輛時不存在欺詐行為。

自檢調校車?

被告方的代理律師稱,原告購買的車輛是被告方從上汽通用銷售汽車有限公司采購的合格車輛,被告方將車輛交付給原告前進行瞭PDI(4S店在出廠前對車的外觀和內飾進行自檢)的檢測未發現任何問題。就金先生委托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被告方認為,鑒定程序存在瑕疵,鑒定結論缺乏客觀性,應當予以排除。

原告:購車之前車就修過

鑒定

針對車輛是否發生過撞擊的問題,車主金先生當庭表示,他是一個愛車的人,購買車輛後,涉事的車輛都是他一個人開,並沒有肇事和碰撞的情況。其代理律師補充說,車輛送去4S店檢測,車主隻是簽字留瞭聯系電話,檢測的這項結果是事後補寫上去的,不排除這些被記載的受損痕跡是在原告將車交給4S店後才形成的。

原標題:買新車後發現“維修痕跡” 昆明車主告4S店賠2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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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陳舊性的維修痕跡

被告方稱,2017年10月26日,因車輛其他問題,原告方將車開到4S店去檢測,經過檢查,被告方發現涉事車輛引擎蓋鉸鏈疑似有刷漆的情況,前杠下格柵斷裂,牌照有碰撞痕跡,前保險杠有撞痕,根據這些情況,被告方主張涉事的車輛曾遭受過撞擊受損。為此,被告方代理律師認為,鑒定意見完全忽略瞭鑒定車輛遭遇撞擊受損的事實,鑒定意見也沒有考慮鑒定車輛遭受撞擊受損後對鑒定結論的影響。基於此,不能排除原告主張的“維修痕跡”是車輛遭受撞擊後所形成的或撞擊受損後自行維修調試形成的。

為證明自己的說法,金先生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涉事的車輛進行鑒定。根據金先生一方提供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中心確認,涉事的凱迪拉克轎車,在車體發動機蓋以及翼子板部位存在陳舊性的維修痕跡事實。並且鑒定中心還得出結論,這些維修痕跡與雲南凱迪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凱迪拉克4S店在售的其中兩輛新車具有的維修痕跡存在相同的特征。

庭 審

就司法鑒定意見書得出的結論,原告方認為,鑒定機構在對本案的車輛進行鑒定時,其將涉事的車輛作為標本,再把沒有銷售的凱迪拉克車輛進行瞭比對,最終得出兩組相反的結論,鑒定機構發現,沒有在庫房的未銷售新車,其螺栓也存在扭動和二次噴漆的情況。而在庫房的新車,卻沒有螺栓扭動和二次噴漆的情況。該事實可以說明,原告主張的維修痕跡是在原告方購買之前就形成的痕跡,所以,車主擔憂購買到瞭“二手車”。鑒定結論認為,車主主張的維修痕跡是陳舊性的維修痕跡,為此,原告認為,他們所主張的維修痕跡並非發生撞擊後形成的維修痕跡,而是在銷售前就形成的維修痕跡。

車主發現的維修痕跡雖然得到瞭鑒定中心的認可,但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為此,金先生一紙訴狀將雲南凱迪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訴請按照購車價的3倍進行賠償145萬餘元,此外,金先生還要求被告方賠償購置稅、保險費等費用,共計訴求標的金額204萬餘元。

被告:有可能是調校後補漆

去年7月13日,金先生花瞭48萬餘元從昆明市小屯汽車城的一傢4S店購買瞭一輛凱迪拉克牌小轎車。車主金先生說,購車一個多月後,他將車開去貼膜時,車輛引擎蓋不規則的縫隙引起瞭他的註意,仔細觀察後發現,剛剛購買一個多月的新車車體個別部位疑似存在受損維修的痕跡。

原告:不可能二次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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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審理,本案將擇期宣判。

記者 熊波 實習生 徐玲 曾欣 胡宛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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